武汉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概述
发布日期:2017-06-27 12:36:001984年至1991年,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中央批准武汉市为全国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战略机遇,结合武汉实际,做出“两通突破”重大战略决策,全面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有力地促进城市大交通、大流通、大市场的形成,推动武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全国、全省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一、中央批准武汉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武汉市委、市政府积极进行城市改革的试点和探索,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包干、超额分成”责任制,推行记件工资制,开放集贸市场,恢复发展个体经济,设立武汉海关,武汉港辟为对外开放口岸等,城市经济出现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历史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企不分,条块分割,严重阻碍了武汉经济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显然,要进一步推动武汉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1982年10月31日晚,武汉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武汉市“翻两番”战略措施,提出中央和省在汉企业下放、实行计划单列等重大举措。1983年2月22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向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在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报告》,并请湖北省委、省政府转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要求一部分中央、省属在汉企业下放武汉市管理,并给予经济上足够的权力,能够打破“条”“块”的束缚,按经济规律要求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经济协作与联合;建议中央对武汉实行计划单列,把重要城市建设项目和产品列入国家计划,在财政体制上给武汉以较大的自主权,使其有实力来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
中央对武汉经济体制改革高度重视。1984年3月底,国家体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安子文向湖北省委有关领导打电话,要求尽快研究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计划单列等问题。4月12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来汉考察,专门把武汉市委第一书记王群等找去谈话。王群汇报了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发展战略,胡耀邦表示完全赞同,并要武汉市委、市政府快写报告,指出经济体制全面改革是时候了。王群回来后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把全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1984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报告作出批复:中共中央、国务院原则同意在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批复》指出:计划单列和搞好武汉市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对于搞活华中地区经济,探索省会大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子,以及充分发挥大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会同武汉市委、市政府抓紧调查研究,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中央关于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组织经济的作用的精神,尽快制定出具体改革方案上报中央和国务院审批。武汉成为全国第一个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会城市。为了保证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中央作出三项重大决定:武汉市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中央、省属在汉企业原则上下放到武汉市。
在争取成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同时,武汉市委、市政府积极探寻改革的切入点。为此,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就经济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集思广益,最终采纳了武汉大学教授李崇淮为代表的一批学者的建议,作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以“两通”(交通和流通)为突破口、放开搞活的重大战略决策。
6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武汉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报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武汉市政府现已拟定出改革试点的10条实施方案。宗旨是以“两通”为突破口,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主要内容是:在不改变省辖市的行政隶属关系下,国家给予武汉市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权力;开拓市场,搞活流通,把省属商业二级批发站下放给市;实行站司合一,建立各种贸易中心;建立综合交通网络,开发长江航运;将武汉市列为对外经贸口岸,有权直接对外经营,促进内外经济交流;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加速企业改组联合,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组织联合体,打破企业、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界限;加强智力开发,组织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科研生产联合体,实行科技、生产、教育相结合等。
6月8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县级以上负责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批复》精神。会议提出要着重抓好7件具体工作,包括把搞活“两通”作为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简政放权,搞活企业,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加速企业联合改组,改革科技体制等。
6月29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长吴官正宣布武汉三镇市场向全国敞开,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公私,一律欢迎来武汉投资办厂做生意,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鼓励全民、集体、个体一起兴办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保护竞争。
1984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批转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告>的通知》,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应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帮助湖北省、武汉市尽快落实和组织实施武汉市的总体改革方案和各单项改革方案。
中央发出《批复》《通知》和武汉市委作出“两通”突破战略决策,标志着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拉开了序幕。
二、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4年5月至1986年,重点是进行城市改革的突破,着力搞活交通和流通,简政放权等。第二个阶段是1987年至1991年,重点是国营企业改革、发展生产资料市场。
(一)改革流通和交通管理体制,撤局改委,转变政府职能,旨在打破流通交通体制上分割、封闭状况,发展大流通、大交通,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加快人流、物流速度。1984年5月25日,中央《批复》下达后,武汉市政府财贸办公室讨论《关于改革商品流通体制的方案》,提出筹建10个工业品贸易中心、10个农副产品贸易中心、10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条商业一条街。8月,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改革商业批发管理体制,建立一批以专业批发贸易公司(中心)为主渠道,贸易行(栈)为分支和一批批零兼营的批发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少环节、网络型的批发体系;撤销原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及市一、二商业局和粮食局,成立市商业管理委员会。这次改革将财办和局两个管理层次减为一个,新组建的市商委不再沿袭原市财办和商业局负责企业商品、物资、财务、劳动工资等各项计划的上报、分解、下达,以及具体商品购销业务的指挥调度的职能,而是成为政府管理全市商业和消费品市场的行政管理机构。
1985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改革交通体制,组建交通管理委员会,由中央在汉和市属交通、邮电、公安、公用、规划等15家单位组成,按照计划全面单列的要求,对武汉地区的交通统一决策、领导、协调、管理、仲裁。并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办交通,鼓励“民车上路,民船下水”,发展一批个体运输专业户;组建武汉航空公司,调整交通结构。
改革蔬菜产销体制是发展流通的一个重要方面。1984年7月22日,武汉市政府决定放开蔬菜价格:让生产者和销售者走出统购包销的框框,按市场需要生产,变统购包销为多渠道生产,变计划上市为市场调节,变计划价格为浮动价格,将蔬菜收购站改为交易站,零售菜场货源变分配式为采购式,产销直接见面,对手成交,管住两头,全民、集体、个体一起上,实行多渠道流通。同年12月24日,武汉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蔬菜产销体制的通知》,正式拉开了武汉实施“菜篮子工程”的序幕,武汉市被列为全国首批“菜篮子工程”试点城市。1987年12月,武汉市政府又作出《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深化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在蔬菜流通领域里坚持“两不”原则:一不关门,允许外地菜进来同本地菜竞争,也允许本地菜外销赚钱;二不限价,在市场出现价格波动时,遵循“价高招远客”的市场法则,不人为地出台“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同时放开肉价,使“菜篮子”产品价格全面放开。经过一系列改革,武汉市蔬菜产销出现了四大转变:一是蔬菜生产由主攻数量、保证市场供应向主攻质量、提高供应档次转变;二是蔬菜供应由自求平衡向全国调剂转变;三是蔬菜流通由“提篮小卖”、自产自销向大进大出、批发成交转变;四是蔬菜产销管理模式由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向完全放开、间接调控、宏观管理、协调服务转变,逐步实现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
(二)改革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目的是实现政府对企业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进行管理,做到宏观上管住管好,微观上放开放活。
一是改革物价管理体制,打破传统的计划价格管理体制,建立起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的价格管理体制。1982年至1984年,武汉市按照国务院逐步把小商品价格放活的精神,分三批放开了所有的小商品价格。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武汉市加大了价格改革的力度,对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实行议价议销;海产品、小食品和干鲜果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企业定价;本市生产的560种(类)轻纺产品,除实行计划管理的24种(类)外,135种实行浮动价格,其余全部放开。从1985年1月起,合同定购内的粮棉油执行国家定价,烟叶实行专卖,生猪、木材、中药材的少数品种,茶叶、黄麻、牛皮、城市大路菜的少数品种实行国家指导价外,其余农副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其后,武汉市先后放开工业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缝纫机、国产手表、收音机、电风扇、洗衣机、收录机、黑白电视机、电冰箱、自行车等产品的价格。经过一系列改革,初步形成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并存的体制,其中,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比重日益增大,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奠定了基础。
二是改革计划管理体制,下放计划管理权限。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武汉市按照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1984年12月,武汉市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简政放权、改进计划工作的试行意见》。市计委下放工业、交通、农业、商贸、投资、物资、物价、劳动工资、文教卫生等八个方面的计划管理权限。规定市计委管理的工业产品产量计划从1984年起由161种减少到55种,农业生产计划由62种减少到22种,全部实行指导性计划;统配物资由47种减少到22种,商品收购、调拨、销售计划由44种减少到27种。同时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也下放了部分权限。这次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缩小了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的范围。
三是改革工业管理体制。工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是改革改组二级行政公司(总厂)。1984年全市工业系统二级行政公司共有45家,市委、市政府对不能起行业管理作用的玻璃等公司(总厂)予以撤销;将具有经营服务和技术咨询、科研开发等条件的食品等公司(总厂)转为经济实体;对行业性强的行政公司在简政放权、精简机构的基础上予以保留。到1986年9月,改革改组二级行政公司工作基本完成,共组建35个企业群体。
与此同时,武汉市对一些重大的单项工业体制进行改革。1984年11月,武汉市委、市政府按照政企分开、实行行业管理原则,改革机械工业管理体制,将机械工业局改为机械工业管理局(1987年撤销机械工业管理局,组建机械工业委员会),管理全市机械工业行业,市汽车公司、市仪表工业总公司的行政管理职能全部消失。1985年11月,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冶金工业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撤销市冶金工业总公司,将其所属11家企业与武钢合并,由武钢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四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1984年3月,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1984年为武汉市“科技年”,并颁布《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决定》,确立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1984年10月,国家科委批准武汉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武汉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其主要任务是改革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科研院所,实施特殊政策,筹建东湖技术经济小区。11月,武汉技术市场建立,这是全国第一家技术市场。1985年4月8日至10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科技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科技会议精神,讨论《武汉市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会议指出改革科技体制迫在眉睫,主要任务是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加强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和开发能力,造就大批中青年科技骨干。其后,武汉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核心,以运行机制转变、组织结构调整、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科技体制改革。1986年8月,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实施办法》,从科研院所的行政领导体制、人事管理、经营、经费管理、资产处理等方面,扩大了院所的自主权。1987年6月,武汉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做好科研生产一体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科研院所长负责制,加快科学事业费改革,发展生产联合体,改革科技工作运行机制。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五是改革劳动体制。1986年9月5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劳动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改革劳动体制的重点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内容是:改革用工制度,新招用的工人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改革招工制度,取消“顶替”“内招”等办法,改为面向社会招工,择优录用;赋予企业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整顿加强劳动纪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解决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和职工待业保险问题。
(三)实施“城城通开、城乡通开”战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1985年,武汉市委作出“城城通开、城乡通开”的决策,这实质上是“两通”突破战略的进一步延伸与扩展。其后又提出建立“五个圈层”的战略构想。“五个圈层”是:市内的横向联合;与省内各地、市、县的联合;与长江沿岸城市及沿海地区的联合;与全国其他地区的联合协作;联通港澳、吸引国外。目的是逐步建立以武汉为依托的五个层次的经济技术协作网,进而把武汉建设成为开放型、多功能的经济中心。11月,武汉、昆明、郑州、南宁、长沙、南昌、成都、贵阳8市流通协作会在武汉成立;并与荆门市、沙市市以及荆州、咸宁、孝感等地区在武汉成立了江汉平原经济技术协作会。12月21日,由武汉、上海、南京、重庆4市参加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在重庆成立。1987年5月,以武汉为中心,由鄂、豫、赣3省17地市参加的武汉经济协作区在岳阳成立。武汉与各省、市和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不断深入发展。
(四)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增强企业活力。武汉是个传统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重大,技术落后,包袱较重,机制僵化,缺乏活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1986年6月12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坚持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的若干意见》,共30条。要求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坚决落实企业自主权,维护经营者、生产者的权益。
围绕增强企业活力,武汉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推行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1983年下半年,武汉市工业企业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1984年开始,武汉工业战线分三批在158家企业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到1989年,武汉市1922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有95%的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
二是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5年开始,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武汉逐步推行。当年3月12日,武汉化工机械厂与市化工局签订为期3年的租赁经营合同,这是全市第一家实行集体租赁经营的国营小型工业企业。3月16日,潘友生租赁武汉电珠厂,这是全市第一个个人租赁经营国营小企业。1986年10月22日,陈启发租赁武汉汽车发动机厂,这是全省第一家实行租赁经营的中型国营企业,开全国之先河。同年12月底,中南商业大楼进行全市首家试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公开招标。
1987年至1990年,武汉市推行第一轮企业承包。市委、市政府确定全市企业改革指导思想是:以树立新观念为先导,以进行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为重点,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责权利相统一,并把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与外部条件的改善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完善机制、改善环境,使企业逐步具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1987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改革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意见》《资产经营责任制试行意见》等文件,大力推进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发展。到1988年底,武汉市389家全民所有制预算内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的372家,占95.6%,其中大型企业承包面为97.2%。在第一轮承包期间,全市348户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试行10种承包形式:租赁经营、企业经营责任制、盈亏包干、上缴利润定额包干、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利润分成、还贷包干、资产经营责任制、投入产出包干、双包一挂。全市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各种承包经营的102户,也采取资产经营责任制、目标责任制、租赁制等10种承包形式。
企业第一轮承包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承包4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16.47亿元,比承包前的1986年年均增长15%;实现利税98.12亿元,年均增长16.4%;上缴利税67.18亿元,年均增长10.3%;企业留利27.78亿元,年均增长5.3%。1987年实现销售额、利润、上缴利税、企业留利、职工收入等五个增长。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和破产。1985年,武汉市一家区级食品企业兼并一家市级食品企业,在全市产生爆炸性影响,得到武汉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企业兼并深入进行。1988年2月,《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把兼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形式。”3月17日,赵宝江市长宣布:兼并被纳入武汉市深化企业改革的总体方案之中。1988年4月19日,武汉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企业兼并实现产权合理转让的试行意见》。5月27日,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在汉口前进一路正式开业,这是全国第一家企业兼并市场。据统计,1984年至1987年,全市共兼并企业44户。
1985年7月24日,武汉市政府对连续4年亏损的武汉无线电三厂宣布为“濒临破产,限期整顿”企业。该厂经过努力实现扭亏为盈目标,显示出优胜劣汰机制的积极作用。1986年12月,武汉市政府发出《武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濒临破产限期整顿试行规定》,提出按期达不到目标的可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1991年10月,江汉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武汉羽绒服总厂破产申请,为武汉市实施企业破产第一例。
四是探索企业股份制改革。武汉被确定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后,武汉市委、市政府先后选择粮油食品贸易公司、惠通实业公司、东西湖花木茶公司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1986年8月22日,武汉市体改委召开全市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座谈会。11月,武汉电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这是全市第一家工业股份制企业。12月25日,武汉商场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同时拥有商业资本、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大型股份制企业。1987年初,武商集团发行股票,1988年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1988年2月,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成立,这是华中地区第一家股份制金融企业。1989年2月16日,武汉市政府印发《关于搞好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提出要在制定股份制试行办法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比较规范的股份制试点。8月31日,武汉市政府同意并批转《市体改委关于企业试行股份制的报告》,规定试行股份制企业的必备条件、企业体制、利润分配等。到1991年,全市股份制企业32家。股份制改革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新趋势。
五是组建企业集团。随着横向联合的发展,武汉市先后组建一批企业联合体,这为组建企业集团创造了条件,积累了经验。1986年组建首家比较正规的企业集团——长动集团。1989年2月,武汉市政府印发《关于搞好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提出“继续推进企业兼并和联合,发展企业集团”。1990年12月,武汉金鹿纺织集团公司成立,这是全市第一个紧密型企业集团。1990年1月18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发展企业集团,调整企业组织结构的通知》,提出组建企业集团的基本原则、具备的条件以及形式等。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武汉市又发展了一批企业集团,如1991年12月,成立武汉建筑工程总承包(集团)公司,也是全市首家城市建筑集团公司。
20世纪80年代武汉国企改革最具冲击力、最有影响的是聘请德国专家威尔纳·格里希为武汉柴油机厂厂长,开创了我国引进国外管理专家之先河,成为全国国营企业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格里希在担任武汉柴油机厂厂长期间,把西方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引入中国企业,狠抓质量,从严治厂,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实行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产品名牌制。改革给武汉柴油机厂带来了新气象,1986年,该厂柴油机质量居国内领先水平,废品率大幅下降,使用寿命增长1倍以上。
(五)率先进行金融体制改革试点。1986年1月6日至10日,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在广州召开城市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座谈会,决定在广州、武汉等5个城市进行金融体制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和改善宏观控制,改进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逐步形成资金市场;专业银行、保险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发展多种信用工具,扩大流通范围;健全金融机构,加强企业管理。据此,武汉市围绕“集聚资金、融通资金、盘活资金、管好资金”这个主题开展改革试点,不断进行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创新,建立4个层次的资金融通网络(即湖北省内7城市网络、全国11个中心城市网络、长江流域27城市网络、中南地区33个大中城市网络)和4个各具特色、相互开放的金融市场(以城市信用社为主体的资金拆借小市场,以工商银行区办事处、营业部为主体的城镇金融市场,以农业银行基层办事处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市场,以资金拆借、票据贴现、证券交易、外汇额度调剂为主要内容的多功能、跨地区、综合性的武汉金融市场)。1987年后,武汉市以完善资金市场为重点,先后组建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武汉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办证券柜台交易,设立武汉证券投资基金,推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银行本票等新的融资工具,推进专业银行企业化步伐。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六)建设生产资料市场。1984年,武汉市物资局拟定《物资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以建立物资贸易中心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建立一批物资贸易中心,开辟生产资料市场。7月,先后建立武汉机电产品贸易中心、武汉化轻产品贸易中心、武汉建筑材料贸易中心。9月,武汉长江木材综合贸易公司正式开业,这是全国物资部门第一个由中央物资企业和地方物资企业联合的经济实体。11月1日,武汉、重庆、广州、南京等12个城市成立跨省区物资协作网,组织专业和综合物资调节会以及业务协作。1985年12月,武汉、北京、南京等城市物资局联合组建19城市物资经济管理信息交流网,为当时全国最大的物资信息交流网。198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物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武汉市进一步深化物资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是改革物资计划管理和供应办法,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物资的品种和数量,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比例。1989年,成立全市第一个综合性物资市场——武汉物资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得到较快的发展。
三、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作用和特点
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实质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一次大胆的尝试和探索,在某些方面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在当时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享有较高的地位。
(一)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地位与影响
首先,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有许多新创举,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第一个建立技术市场,第一个放开蔬菜价格,第一个聘请“洋”厂长,第一个撤局改委转变政府职能,第一个建立兼并市场,率先进行“菜篮子工程”试点,率先实行金融体制改革试点等,这些改革在全国甚至在境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如聘请格里希为厂长,成为国内外舆论的焦点,境外媒体甚至把武汉柴油机厂的改革当作中国改革开放的晴雨表。
其次,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许多成功做法对全国许多省市有借鉴作用,有的经验被中央吸纳并转化为国家政策或改革举措。1985年3月,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对“两通”突破战略给予了高度评价。会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要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必须打开城门,允许和鼓励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允许和鼓励外地企业和农民进城办各项事业,允许和鼓励本地的工商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城乡、跨地区的协作联系。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武汉实行“两通”突破战略和“城城通开、城乡通开”经验的总结。1986年国务院在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部门关于商业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充分肯定武汉商业管理委员会的作法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要求各地积极进行统管社会商业的探索。1988年初,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研究中心与武汉市政府就武汉企业兼并的做法写出联合报告,国务院负责人作出批示:“原则同意,请体改委加以部署,原则上可以写入企业法。”
第三,武汉经济体制改革得到中央相关部和领导的较高评价。国家体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安志文认为武汉实施“两通”突破,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起点高,目标大。广州市政府负责人认为武汉放开蔬菜价格效果明显,“放则活,活则多,多则稳”。国家体改委总结武汉物价改革的经验是:严在政策上,管在关键上,查在点子上,活在效益上,并向全国推广。国家机械工业部肯定武汉机械工业体制改革的作法,认为武汉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把原则具体化。对于武汉柴油机厂聘请格里希为厂长,国务委员张劲夫给予肯定:“武汉大胆地走了第一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新华社一份“内参”上作了重要批示。1985年4月19日至23日,国务院主要负责人来武汉考察,听取武汉市体改委关于改革的工作汇报后,在武汉发表《充分发挥城市多功能的作用,推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讲话,认为武汉市提出“敞开三镇大门”“让企业见市场的世面,经竞争的风雨”,是“一个有胆略的决定”。
(二)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作用与成就
武汉市全面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推动了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
第一,武汉市实行计划单列,中央和省属在汉企业下放武汉市管理,加快了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步伐。计划单列前20多年悬而未决的武汉机场建设、汉口大智门火车站外迁等问题很快被确定下来;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交通、原材料、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项目如阳逻电厂建设工程、武钢“双七百”改造工程、葛店化工厂改扩建工程、武汉港改造工程、武汉长江公路桥建设工程、中荷合资光纤光缆建设工程、中法合资年产30万辆轿车工程等,几年内陆续确定下来。这批工程于“七五”、“八五”期间建成或基本建成,对于武汉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武汉钢铁公司等一批中央和省属大中型企业下放给武汉市管理,增加了武汉市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大大增强了武汉市的经济实力。
第二,实施“两通”突破战略,促进了流通和交通事业的大发展。一是商业街和集贸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武汉形成了以江汉路商业一条街为代表的8条商业街、以汉正街为代表的16条小商品市场、以武昌大东门集贸市场等为代表的130个集贸市场。特别是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的形成影响全国,被誉为“天下第一街”。二是形成了以专业批发公司(中心)为主渠道,各种批发市场、行(货)栈为网络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批发体系,先后建立了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武汉农副产品贸易中心等27家贸易中心。三是商业网点快速增长,商品交易额大幅上升。1987年,武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69亿元,比1978年增长3倍多;批发零售贸易业网点数43923个,比1978年增长5.4倍。四是市场建设得到初步发展。1985年,生产资料市场开始形成,市场销售额占物资销售总额的1/2,进入城乡物资流通网络的主要生产资料共29类200多种,初步显示出武汉作为中南地区物资集散中心的作用。五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1984年,成立由武汉、重庆等13个城市组建的长江联营联运公司,组织水、铁路、公路联合运输联运网络,并扩展到26个省、市。1986年,成立武汉航空公司,1987年,武汉地区民航航线31条,比1978年增加17条。随着汉口火车站、新客运港码头、武汉机场的竣工和5条出口公路的新建和扩建,武汉“九省通衢”的枢纽地位得到进一步增强。交通和流通的大发展,促进武汉市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的功能进一步完善。
第三,改革给武汉市工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武汉工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实行“两通”突破战略,敞开三镇大门,给予政策优惠,大批外地客商来武汉办厂设店,大批外地商品源源不断地流向武汉市场,迫使武汉工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1985年与1978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长2倍多;产品销售收入增加1.3倍;利润增长1.24倍,利润总额增长1.49倍;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加快31天;人均创造利税提高77.36%,劳动生产率提高55.06%。1987年,武汉市工业上缴利税、产值利润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在全国8个计划单列城市中名列榜首。工业结构趋于合理,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了一大批“汉货精品”。1986年,武汉市工业产品累计获国优质量奖67项,其中,金质奖4项,银质奖63项;被评为部优产品296项。
第四,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一个最大成果就是打破了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局面,冲破了“厂门”、“城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协调会在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坚持“抓区域,促流域;抓专题,促联合”的方针,到1992年,共执行协作项目4200项,新增利税2.66亿元。武汉经济协作区的组建促进了湘鄂赣三省城乡之间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横向经济联系。从1987年至1993年,武汉经济协作区共完成协作项目5800项,联合创造工业产值28亿元,新增利税7亿元。一个以大城市为中心,城乡、城城之间通开,互为依托的经济技术协作网络,正向信息、科研、生产和市场一体化方向发展。
第五,科技体制改革催生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优化了武汉市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提高了经济质量。1984年9月2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集中的东湖地区办成科研、教育、经济相结合的技术密集小区”。中央和湖北省委对创办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十分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1985年12月,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试办新技术开发区座谈会上宣布:认定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等5个地区试办新技术开发区。随着东湖开发区的创立与发展,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落户开发区,形成以光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以机电一体化、环保产业及新能源等产业共同发展的格局,东湖开发区成为武汉高新技术基地,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武汉市的一个新型产业;并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人才,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这为武汉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经验与特点
武汉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的精神,结合武汉实际,积极探索,全面开展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1.解放思想、敢为人先,为全面开展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个时代的进步,总是以实践基础上的思想解放、理论创新为先导。1978年开始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促进了武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解放,冲破了长期禁锢人们“左”的思想的束缚,这为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武汉市委、市政府始终强调要解放思想、创新理论,始终强调要有敢为天下先的开拓创新精神。1982年,在起草中共武汉市第六次代表大会报告时,市委强调,实现工作重点转移,改革开放,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解放思想,敢于创新;要鼓励各级党员干部敢为人先,要冲破老套套,打破老框框,改革的胆子要大一些,发展的步伐要快一些。1984年10月12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贯彻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示,深入开展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动员大会。会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加快改革步伐。11月中旬,武汉市委召开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根本问题是解放思想;只要是符合《决定》精神的就要立即去办,不要什么事都等“红头文件”。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为天下先,成为武汉市的主旋律、主基调。聘请“洋”厂长、建立兼并市场、开办全国第一家科技交易市场、创办全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无不体现“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1986年,武商实行股份制改革,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武汉市委负责人明确指出:武汉市是改革试点城市,就要允许试,允许失败;既要改革,就要敢闯;要大胆地闯,大胆地冲。这些认识都闪烁着思想解放的光芒。
2.将武汉的改革纳入国家宏观战略,正确处理省、市利益关系,是搞好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政治前提
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是纳入到国家战略层面进行规划和部署的,中央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国务院总理赵紫阳都十分关心武汉的改革,对武汉市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中央和省在汉企业下放武汉市管理等,这些重大举措对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中央有关部委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武汉的改革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帮助,国家体改委派出工作组会同国家计委、经委、财政部等11个部委的工作组到武汉对改革进行指导。这反映了中央对武汉的发展寄予厚望。
改革实质上也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尤其是计划单列,更涉及到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经济利益关系。处理好省市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对改革的顺利进行关系重大。武汉市委、市政府指出计划单列和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是中央和国务院给予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重要条件,要坚定不移地执行,要从湖北武汉的实际出发,武汉要为全省多做贡献,要处理好省、市关系,处理好市与省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省、市双方在计划指标如何划定,特别是财政留成基数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反复的磋商和讨论。武汉市委认为,湖北省财政的主要来源是武汉市,要解决省内一些贫困地区的问题,武汉要作出努力和贡献。因此,武汉市委、市政府从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出了让步,最后就财政收支单列的基数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坚持市场取向,是推动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全面进行的重要环节
城市综合改革之初,在多数试点城市选择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情况下,武汉市委、市政府“根据自身优势和条件,按照突破条块分割、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和以流通改革促进生产、分配、消费领域改革的总体思路,确立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开放指导思想。”早在1982年,武汉市市长黎智在一次讲话中就明确指出,要破解企业改革的难题,就必须坚持市场取向,放开搞活。同年召开的一次市委工作会议提出:“要从限制商品经济转到发展商品经济方面来,要更加重视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实施“两通突破”和“城城通开”战略,建立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武汉经济协作区等,旨在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激活市场主体,发展商品经济,推进经济市场化进程。黎智后来在总结综合改革时指出,“两通突破”实际上就是搞市场经济,只是当时没有认识到,这个路子是对的,影响也很大。
4.正确认识市情,选准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是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
正确认识市情,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依据和前提条件。把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武汉市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选准战略突破口和切入点,既是改革的首要问题,也是确保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环节。武汉市委、市政府认为,武汉市位于全国腹地,水陆交通便利,有“九省通衢”的地理优势和比较雄厚的工业、商业基础,因此,选择“两通”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发展大流通、大交通、大市场,推动武汉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进行,促进工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战略符合武汉的实际,与武汉城市发展历史是一脉相承的,是把工业与商业、生产与流通、积累与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抓住关键带动全局,抓住重点带动全面。由于突破口选择得当,切入点准确,因而各方面改革很快打开了局面,取得明显成效。
5.认真听取吸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投身于改革,为推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决策正确的唯一途径,并使决策的执行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武汉市委、市政府十分注意发挥武汉地区专家学者在改革中的智囊作用,动员各界人士进言献策,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1983年5月,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武汉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把咨询与决策、权力与智力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8次专家咨询研讨会,征集建议240余条。特别是吸纳著名经济学家李崇淮教授所提出的“两通”起飞,把武汉建设成为“内联华中”“外通海洋”的经济中心的战略构想,做出“两通”突破战略决策。显然,“两通”突破战略的形成就是一个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典范,蕴涵着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专家学者的智慧与贡献。不仅如此,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1984年6月初,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理论讨论会召开,全国30多名著名专家学者以及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参加大会,会议为武汉探索综合改革之路做出了积极贡献。11日,武汉市委宣传部召开城市改革问题报告会,要求加强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正是因为有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与参与,武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作者:凃天向,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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