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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党史研究部门,为市委直属正局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一、机构沿革

1981年3月4日,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室印发武办【1981】7号文件,批准成立武汉市党史资料征集小组,负责全市的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张大钧任组长,王燮堂、粟庆安、吴仲炎任副组长。党史资料征集小组下设办公室,粟庆安兼任办公室主任。

1982年8月12日,中共武汉市委印发武发【1982】54号文件,决定成立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委员会,辛甫任主任,赵铁夫、郭治澄、吕梁、张大钧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吕梁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仲炎任副主任。

1983年6月,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为正局级单位。

1993年12月,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委员会办公室改称市委党史委员会办公室。

1998年12月7日,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武编【1998】78号文件,中共武汉市委党史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内设四个职能处(室):综合秘书处、编研一处、编研二处、宣传教育处(图书资料室)。

2001年9月27日,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印发武办发【2001】55号文件,批准《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内设四个职能处(室):综合处、编研一处、编研二处(组织史资料编研室)、宣传教育处(图书资料室),机关党总支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编写武汉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二)征集、整理、编纂发生在武汉的重要党史资料,搜集、综合整理国内外研究中共武汉地方党史的资料。

(三)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规划、部署全市党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党史资料的征编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党史工作经验交流,培训全市党史部门的业务骨干,评选全市党史研究、宣传优秀成果。

(四)指导区及市直有关部委办局组织史资料编纂业务工作。

(五)以史为鉴、资政育人,运用党史研究成果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六)指导武汉市中共党史学会、武汉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等党史军史学术团体的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