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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融改革试点概述

发布日期:2017-06-27 12:38:00

1986年1月,武汉市被国家确定为金融改革试点城市。武汉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金融系统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从武汉的地域优势和实际情况出发,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不断创新金融工具,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发展横向资金融通,建立证券交易市场,鼓励银行开展竞争,推行承包责任制和行长负责制,改革分配方式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了各银行的活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积累了经验,为武汉市1995年成为金融对外开放城市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贯彻广州会议精神启动金融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之初,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是政府的附属物和出纳,资金如同物资一样,按计划分配和供应。专业银行画地为牢,各管一方,工商银行管城市,农业银行管农村,中国银行管外资,建设银行管项目;企业实行“一户一行”,只许在一家银行开户。这种计划性、专业化、封闭式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必须对金融体制进行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武汉市开始对金融体制进行初步改革。一是恢复和重建金融机构,逐步健全金融体系。1980年1月,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正式成立。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重新设立。1985年,成立中国投资银行武汉市分行。同年9月,在原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武汉业务部的基础上组建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6年,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纳入银行体系。

二是机构分开,资金“分灶”。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的主要任务是:以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具体领导和管理本辖区的金融事业,推动金融体制改革,保证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据此,中央银行资金与专业银行(保险公司)资金分开,以调动各银行自己组织资金的积极性;资金分配也由统一安排转变为通过市场相互通融。1984年初,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与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资金分开,两套账目”的过渡办法;1985年11月,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正式成立。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其管理方式开始发生重大变化,由行政管理向以政策引导为主转变,由计划管理向以市场主导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

三是改革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方式。1979年,武汉市按照国家要求,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试行拨款改贷款制度,将信用方式引入财政投资管理范畴。1980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选择15户建设单位试办“拨改贷”,全年共发放基建贷款项目48项目,贷款0.41亿元。1981年进一步扩大“拨改贷”范围,1985年,全市全面推行基本建设投资“拨改贷”。

四是开始探索经济承包责任制。1984年,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改革试点,在汉正街、古田、中山大道和保安街等4个办事处进行内部经营管理综合改革试点,结合银行职能和特点,改革奖金分配制度,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制,摸索银行经营管理改革的新路子,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

武汉市金融体制初步改革和探索取得明显成绩,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1986年1月6日至10日,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在广州召开城市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座谈会,决定在广州、武汉、重庆、沈阳、常州等5个城市进行金融体制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和改善宏观控制,改进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逐步形成资金市场;专业银行、保险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发展多种信用工具,扩大流通范围;健全金融机构,加强企业管理。会议要求5个城市应积极探索,为推动全国金融体制改革创造经验。

武汉市委、市政府抢抓历史机遇,及时制定政策和措施。3月22日,武汉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1986年上半年,“武汉将以发展横向资金流通为突破口,跃上城市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一个台阶。”具体办法是:改资金的纵向分配为纵横交织的融通;改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为灵活运用信贷、利率杠杆;改单一的集资形式为多渠道集资形式;改呆板的结算方式为灵活运用多种信贷工具。7月,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实施办法》,强调要发展资金融通。要求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联合开发能源、交通、短线原材料,建立原材料基地、农副产品基地、出口商品基地等,给予信贷支持;联合生产获金质奖、银质奖,部、省、市优质产品和市政府确定发展的“拳头产品”等,银行给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优惠。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武汉金融系统和经济杠杆部门结合城市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使武汉市金融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灵活运用信贷方式不断创新金融工具

1986年,根据城市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座谈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武汉市围绕“集聚资金、融通资金、盘活资金、管好资金”这个主题开展改革试点,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武汉市把信贷资金运用于经济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发展多种信用方式。一方面积极试行金融机构的直接投资,开展租赁信用,增加多种信用工具,如对农副产品收购推行定额转账支票,对庐山旅游区试办旅行支票,对个体和集体企业开办保付支票等。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商业信用,大力推行票据的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逐步由承兑本市票据发展到承兑异地票据,由银行承兑发展到企业承兑,由专业银行对企业贴现发展到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再贴现。

与此同时,全市许多企业积极发行金融债券、信用合作券、住宅债券和企业债券,并试行股份制改革,发行股票。1986年12月,武汉商场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首期发行内部股票622万元,参股认购的企业有工商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有武钢、武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还有北京百货大楼等国内大型百货零售企业。社会资本的进入,使武商集团成为国内商界第一家同时拥有商业资本、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据初步统计,当年全市共有320家企业发行股票、债券1.1亿元,共有970多家单位、9万多人购买。其中,向社会聚资8400多万元,向厂内职工集资2580多万元,股份制企业集资700多万元,各专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2800多万元。收到很好的经济效益。1989年2月16日,武汉市政府发出《关于搞好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出卖部分全民所有小企业产权,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大中国有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要求把这些措施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全力推进。

全市金融系统把不断扩大储蓄网店、大力发展储蓄业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1986年,全市新增123个储蓄网点,相当于新中国成立以来37年储蓄网点增加数的1/3;并利用邮政的网点优势,发展一批邮政储蓄网点;还同部分企业联合开办储蓄所,储蓄代办机构扩大到1.2万多个,63万职工不到储蓄所就可以存款。同时推出定活两便、实物奖售、保值储蓄、住房储蓄、农业生产资料存贷结合等新的储蓄品种,促进储蓄事业发展。据初步统计,1986年上半年,全市兴办各种金融机构47个,发展新的业务种类23种,筹集各种资金6.3亿元,挖掘企业资金潜力7亿元,组织货币回笼4.7亿元,初步缓解了资金供应上的紧张状态。

1987年后,武汉市又推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特种定期存款、约定存款、银行本票等金融工具。针对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返汉探亲带回大量外钞,1987年,全市银行允许开办外汇业务。1988年6月,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正式获准设立国际业务部,代中国银行办理外币储蓄业务。

1988年,全市开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各银行继续开办保值储蓄、农业生产费用存贷结合储蓄以及新增贴水储蓄、对个体大额定期存单储蓄等储蓄品种。这一系列措施促进储蓄存款余额的逐年增长。1986年至1988年,每年储蓄存款占银行资金来源比重分别为26.3%、29.3%、30.2%。1988年,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储蓄存款余额2.53亿元,在全国计划单列市建设银行系统居第一位;1989年8月20日,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三八储蓄所存款达到1.01亿元,成为湖北省第一个储蓄存款超亿元储蓄所。

武汉市保险事业也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得到快速发展。1986年,开办产品质量信誉保险、儿童平安储金保险、医疗手术安全保险等13个新险种,以集聚资金,当年保险费收入3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1987年,全市保险费收入突破1亿元大关。1989年,全市保险险种达到100多项,保险业务收入突破2亿元,达到2.4356亿元。

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建立资金融通网络

武汉市把发展横向资金融通作为金融改革的突破口,改资金的纵向分配为纵横交织的融通,先后发起建立三个层次的资金融通网络,为多方筹集资金、集聚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一个层次是市内各银行之间的融通网络。1985年,武汉市在全国率先组织银行之间横向资金拆借活动。1986年,先后成立4个各具特色、相互开放的金融拆借市场。5月3日,汉正街信用社设立武汉市资金拆借小市场,是由14家城市信用社联合发起组建的。9月24日,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组建的武汉城镇资金拆借市场和以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及武汉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武汉市农村资金拆借市场同时开业。三足鼎立,轮流开市,构成全市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新框架。为推进资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行武汉市分行决定将每旬资金调度会向拆借市场转化。10月24日,以资金拆借、票据贴现、证券交易、外汇额度调剂为主要内容的多功能、跨地区、综合性的武汉资金市场正式开市。当时以有形市场为主,每周三开市,拆借双方直接进场成交或委托武汉资金市场在场内挂牌代理成交。至1986年年底,全市4个资金市场共开市67次,融通资金30.6亿元。1987年3月20日,由人行新洲县支行组建的武汉市第一家县级资金市场正式开业,当天挂牌成交47笔,金额3580万元。此后,武汉资金市场模式由有形为主转变为无形为主,融资活动主要通过电话电报进行,融资对象开始向全国发展。武汉多形式资金市场的建立,使资金由单一纵向分配管理开始纳入纵横结合的轨道,大量的“死钱”变成“活钱”,产生了显著效益,缓解了信贷紧张状况。1986年至1988年两年多时间,共融通资金225.4亿元,有力地支持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报》等十多家报刊专题报道武汉市开拓资金市场的实践和经验。

第二个层次是湖北省内7城市网络。1986年8月26日,武汉、黄石、鄂州、襄樊、十堰、宜昌、沙市等7城市人行分行在武汉签订《关于建立省内金融横向联系网络的协议》,组建湖北省内7城市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横向联系网络。其后,又增加荆门市,成为8城市网络。

第三个层次是跨地区资金融通网络。1986年3月18日,各计划单列市和深圳、海口、常州等市人行分行行长宣告中国人民银行10城市分行跨地区横向资金拆借网络建立。10月7日至9日,由上海、南京、武汉和重庆4城市人民银行和交通银行总管理处(筹)共同发起,长江沿岸27个城市人行组建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金融横向联系网络在武汉召开成立大会,并于9日下午正式签署《长江沿岸中心城市金融横向联系网络协议》。其后,中国工商银行组建中南地区33个大中城市工行系统资金融通网络,中国建设银行组建全国55个城市中国建设银行系统资金融通网络,中国银行组建13个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中国银行系统资金横向融通网络。1987年5月,在武汉经济协作区成立的同时,建立武汉经济协作区与湖北省内8城市金融横向联系网络联网会议制度。

武汉建立多层次资金市场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1986年12月15日至20日,全国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出席座谈会。座谈会对武汉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提出1987年金融体制改革的几项重点工作。

强化信贷资金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建设

金融改革为筹集资金、融通资金开辟了广阔的渠道,但如何管理好资金、使用好资金,促进生产、服务改革,这是各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工作。1985年,农行武汉市分行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自主经营”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改变了差额管理办法,但整个资金计划仍集中在市分行掌握。1986年8月,农行武汉市分行制定《关于改善宏观控制,改进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提出变市分行管理资金为市分行与郊县行两级分管;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调剂范围,贯彻执行“多存多贷、少存少贷”原则。1987年初,又下发《关于完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实行计划与资金分开管理的原则,对区县行的借款额实行限期管理,分别设立基数贷款、年度贷款和临时贷款3个账户,按不同档次实行差别利率,调动基层行、处大力组织贷款、灵活调剂资金的积极性。

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实行贷款规模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在规模以内,实行多存多贷。1988年,实行贷款规模和资金差额的双向控制办法,即在贷款规模以内,如果存款资金不足,也不能贷款。

全市各银行深刻认识到生产决定资金、资金影响生产的辩证关系。只有生产发展了,商品销售了,企业实现了经济效益,资金的使用效益才能真正体现,金融改革才真正收到实效。因此,全市金融系统积极贯彻为生产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方针,组织小分队,深入生产过程,开展“支、帮、促、挖、管”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一是协助企业清理相互欠款。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企业间相互欠债日趋严重。据统计,1985年全市企业间拖欠货款4.78亿元,是1984年的13倍;1987年拖欠资金总额达到30亿元。企业相互拖欠货款,阻碍了资金的正常运转,严重干扰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协助企业清理欠款,一度成为信贷工作重点。全市金融部门组织560多名干部,组成146小分队,深入200多个企业,帮助解决生产和流通中的问题,共制定200多项工作项目,提出400多项措施。运用点贷点付、贷此收彼、贷一笔活一笔等方法,解开相互拖欠的症结。如纺织系统印染厂拖欠棉纺厂,棉纺厂拖欠棉花公司,也就是后来所谓的“三角债”。金融单位对印染厂发放贷款1000万元,解决了几家单位3000万元的连环债务问题,收到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银行还运用票据的承兑贴现,变无限期拖欠为有限期的票据信用。1986年,全市累计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16亿元,办理贴现3.51亿元,再贴现1.56亿元,解决了一些“三角债”问题。1989年,武汉市全面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基本原则是:清理拖欠同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信贷资金结构以及企业清仓挖潜相结合;清理拖欠采取“先易后难、先系统内后系统外、先同城后异地”的办法。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全市323个清欠小分队采取“贷此收彼”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清欠工作。到年末,全市共清理盘活拖欠资金18.20亿元,占应清理数的63%。

二是疏通流通渠道,促进本地产品销售。各银行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发放商业贷款3000多万元,支持商业部门收购各种地产品。并发挥银行系统联系广、信息灵敏等优势,积极协助商业企业扩大对外销售。工行武汉市分行金融小分队配合市纺织品公司深入四川瑞阳地区,推销库存积压的中长纤维128万米、560万元,还同瑞阳地区百货公司签订定额联销合同,建立了比较稳定的销售基地。

三是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发展。1987年,武汉市对工业企业进行分析排队,重点支持一批市场适销对路重点产品增产,适当减少和压缩滞销产品。1989年,人行武汉市分行根据国务院“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精神,支持专业银行对工业企业发放启动贷款12.11亿元,其中用于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7.96亿元,仅武汉钢铁公司全年先后注入启动资金2.27亿元。1991年,全市实行流动资金贷款向大中型工业企业重点倾斜的信贷政策,各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执行全市企业统一分类排队标准,优先解决年利润500万元以上一、二类企业资金需求;重点保证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发新产品、以及生产“高、精、尖”、“名、优、特”产品资金需求。当年各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85%、盘活存量贷款收回的70%和启动贷款的100%,均倾斜到大中型企业。1991年,武汉地区银行工业贷款97.10亿元,比上年增长15.40%。

为了支持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各银行积极支持全市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技术创新发展。1987年末,全市银行技术改造贷款余额17.10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贷款余额总数的87.20%。贷款的重点为能源、交通、轻纺、机电和原材料。1991年技术改造贷款收回再贷款规模中的70%均用于支持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推动武汉工业经济和技术创新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1986年后,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根据武汉特大中心城市特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农业贷款优先安排商品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以及副食品生产。对生产获得国家金质奖、银质奖、省市名优产品奖、市拳头产品或乡镇企业优良产品称号的乡镇企业,全部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比上年加快,银行贷款按该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所占比重,分别是行下调20%、15%、10%的优惠利率。农村信用社主要支持菜、鱼、猪、禽蛋、奶等副食品生产的发展。1990年,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增设“菜篮子”专项贷款基金,大力支持武汉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其后,又将支持农业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作为贷款的一个重点项目。

五是协助企业理顺经济关系。各银行通过协调落实购销合同帮助理顺企业之间经济协作关系;通过解决相互之间的隔阂,帮助理顺工商关系;通过信息传递与反馈,帮助理顺城乡之间的购销关系;通过调查研究,协调管钱人和用钱人之间的关系。如纺织行业内部的印染坯布衔接长期没有解决好,银行组织印染、纺织联合小分队,深入各厂调研,认真算好坯印脱节造成资金挤压、质量下降、购销费用增加、全局效益减少等四笔账。通过疏通协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合理调整价格,并在其他经济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终于使问题得到解决。

六是综合运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生活。1985年,武汉市强调要确立综合性、灵活性、效益性的理念,建立按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金融联席会、资金调度会、财政收入碰头会制度,定期组织财政、银行、税务等经济杠杆部门,分析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措施,协调政策。1986年在金融体制改革中,武汉市又提出经济杠杆的运用要坚持生产观念、服务观念、效益观念,在改善宏观控制的同时,注意在支持生产、服务生产、增强企业活力上寻求共同的着力点。为此,将松散型的金融联席会发展为固定的银行理事会,将经济分析会的参加对象由杠杆部门扩大到各工业局,将分析的重点从单一研究资金问题发展为全面分析工业生产。针对生产发展速度放慢、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金融部门和经济杠杆部门要把共同着力点放在集中力量保重点、促进拳头产品和利润大户的发展上,放在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扩大产品的销售上,放在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上。各经济杠杆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制定各种优惠政策100多条,“放水养鱼”,既增强了企业活力,又为金融体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七是为改革稳定服务。1988年在物价改革过程中,全市出现抢购风潮,导致物价快速上涨。9月,全市物价达到全年最高点,严重影响改革开放大局和社会稳定。10月,武汉市政府召开各委办局和银行行长会议,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以稳定物价。要求年内必须筹措资金8亿元;各专业银行要集中资金确保农副产品收购、人民群众必需品和外贸产品收购、1989年的生产资料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需要,严格控制贷款发放,并对全市所有单位的现金库存进行一次普查,统一调度资金;将清理、收回彩电和冰箱的发放贷款作为重点;推出有奖储蓄、贴水储蓄、保值储蓄、住房有奖储蓄等15种储蓄;扩大直接融资,发行债券、股票;在农村采取存贷结合的办法,开办生产费用基金存款。全市金融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10月,武汉物价开始回落,保证了全市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证券交易市场开展证券柜台交易

成为金融改革试点城市后,武汉市以完善资金市场为重点加快金融机构组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1986年组建武汉市邮政储蓄局。1987年1月,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从市外经委划出,正式对外营业。同年成立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3月,中国银行武汉市分行成立。4月,华中地区第一家股份制金融企业——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开始筹备;1988年2月对外试营业;1989年11月8日,正式开业。

与全国其他区域性证券市场相比较,武汉证券市场起步早、发展快。1987年6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3家信托投资公司相继开办证券转让业务,在武汉三镇共设立4个柜台交易点。7月8日,武汉市农村证券柜台交易开办。柜台交易方式主要有4种:自营买卖、委托买卖、自由买卖、抵押和贴现。随着柜台交易的发展,上市的证券品种日益增多,主要有金融债券、地方企业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有奖储蓄存单等30多种。为了规范柜台交易,武汉市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按照“先行试点,规范起步,摸索经验,逐步完善”的方针,组织实施柜台股票交易试点工作,先后制定出武汉柜台股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上柜规则》《资金清算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到1990年,武汉市共有证券交易柜台69个,其中自营点13个,代办点56个。

1988年4月,国库券开始上市转让,武汉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第一批7个国库券转让试点城市之一。4月21日,全市有30个金融中介机构开始办理1985年和1986年向个人发行的国库券转让业务。为推动国库券转让工作健康发展,人行武汉市分行采取一系列举措:压缩国库券库存,鼓励中介机构卖出;引导帮助中介机构开展跨地区交易,与上海、深圳、南京等10多个城市建立国库券买卖关系;放开国库券转让价格。1990年3月,武汉市全面放开国库券转让市场。1991年,武汉市先后批准推出国库券寄存单、回购、证券投资基金等新品牌,全年各类证券交易量30余亿元,其中跨地区交易量14.7亿元。1991年设立武汉证券投资基金,这是国内较早设立的地方性投资基金。

国债的发行与转让对证券市场的发育起到明显的催生作用,1988年3月31日,武汉证券公司正式开业。到1991年,武汉证券公司共设立营业处、代理处等机构38个,与全国各大中城市和地区建立比较广泛的业务联系。

1992年1月14日,武汉市首次证券交易会在人行武汉市分行举行,共成交33笔,交易量21719.80万元。这是武汉证券走向集中交易的重要标志。2月20日,武汉市首次组织跨地区证券交易会。4月17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成立,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国债现货交易市场,也是全国最大的基金集中交易中心。

改革银行经营体制鼓励银行开展竞争

在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武汉市积极探索专业银行企业化发展道路,推进银行企业化改革。

一是建立新的银企关系,鼓励银行之间开展竞争,实行“贷存挂钩,多存多带”;在银行分工上,鼓励工商银行下乡,支持农业银行进城,允许业务交叉;支持建立银行选择客户、客户选择银行的新型银企关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的经营作风发生较大改变,由过去企业找银行,变为银行主动找企业、上门服务。

二是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1986年初,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在钟家村所、三八所等10个储蓄所试行“四包一津贴”经济承包责任制,即包存款任务、包收付业务量、包工作质量、包服务质量,在完成四项任务后给予一定津贴。后来发展成为“万元储蓄存款增长额津贴含量承包”和“储蓄承包津贴比率递增法”等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把储蓄工作的绩效与职工收入挂钩,调动了积极性。

1987年,武汉市全面推行储蓄承包责任制,各银行相继正式推行权益与风险挂钩、劳动与报酬挂钩的新型分配体制。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实行“四项六率”目标经营责任制,主要内容是:以资金、质量、成本、利润作为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存款增长率、资金利用率、成本率、费用率、资金损失率和利润增长率;对“六率”按百分制分解比例,活分活值、半年初评、年终总结、达标计奖、超标加奖。其次,在财务上实行“分权管理、分级经营、分别核算、分计盈亏”,并将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与利润留成、奖金分配挂钩,拉开差距,调动其加强经济核算的积极性。这种方式在工商银行全面推开。

1988年7月,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行长与基层行处、部负责人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在全市金融系统率先实行企业化经营。1989年,该行在对公存款方面实行“双线承包”,即把企事业单位存款任务既承包到各支行、处、部,又承包到分行各职能部门,形成人人有任务、层层抓存款的局面。

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全面推行储蓄承包责任制和储蓄达标考核、登记管理。17个闹市区储蓄所适应储户需要,实行12小时对外营业。

三是试行行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86年,武汉市在农业银行黄陂县支行进行行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点,行长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由行长点名组阁,中层干部和职工实行选聘。在任期3年中,行长与市行签订存款增长、信贷效益、利润增长等六项任期目标协议书,根据六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1987年围绕企业化经营目标,农行黄陂县支行在营业所推行主任负责制。农行各支行进行“民主选举,行长组阁,点聘结合”改革,确立行长在企业的中心地位。

1987年,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在武昌县支行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实行行长负责制。支行行长由任命制改为选举制,群众提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长任期三年,届满接受审计;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打破只能上不能下的干部机制;对一般员工实行组合挑选,打破铁饭碗。

这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工商、中国、建设、农业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创造了条件。